應急預案◕☁•:為什麼要編制環境應急預案•·│◕•?
我國《環境保護法》第47條規定╃·│↟◕,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╃·│↟◕,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▩│·。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╃·│↟◕,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處理╃·│↟◕,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居民╃·│↟◕,並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▩│·。
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發[2015]4號)中提到╃·│↟◕,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事故₪☁╃、自然災害時╃·│↟◕,採取緊急措施╃·│↟◕,避免或zui大程度減少汙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₪☁╃、水體₪☁╃、土壤等環境介質╃·│↟◕,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▩│·。
原環境保護部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》(2015年6月5日實施)第6條規定╃·│↟◕,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╃·│↟◕,履行下列義務◕☁•:
•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;
•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;
•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;
•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備案₪☁╃、演練;
•加強環境應急能力保障建設▩│·。
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╃·│↟◕,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法進行處理╃·│↟◕,並對所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▩│·。
•哪些企業應做環境應急預案•·│◕•?
•根據原環境保護部2015年1月8日印發的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環發[2015]4號檔案的第3條規定╃·│↟◕,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以下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指導和管理╃·│↟◕,適用本辦法◕☁•:
•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汙染物排放企業╃·│↟◕,包括汙水₪☁╃、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企業;
•生產₪☁╃、儲存₪☁╃、運輸₪☁╃、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;
•產生₪☁╃、收集₪☁╃、貯存₪☁╃、運輸₪☁╃、利用₪☁╃、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;
•尾礦庫企業╃·│↟◕,包括溼式堆存工業廢渣庫₪☁╃、電廠灰渣庫企業;
•其他應當納入適用範圍的企業▩│·。
•核與輻射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不適用本辦法▩│·。
•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╃·│↟◕,釋出應當依法進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名錄▩│·。
誰來編制環境應急預案•·│◕•?
•《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環發[2015]4號)第8條規定╃·│↟◕,企業是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的責任主體╃·│↟◕,根據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╃·│↟◕,開展環境應急預案制定工作╃·│↟◕,對環境應急預案內容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▩│·。
•企業可以自行編制環境應急預案╃·│↟◕,也可以委託炳旭環境為您提供專業的技術服務編制環境應急預案▩│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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